杭州 E 类人才评定对专业没有明确的统一限制,但在部分认定条件中会涉及相关专业领域要求,具体情况如下: 职称相关: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认定为 E 类人才,此时未对专业作具体限制。但如果是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(含高级社会工作师、高级政工师),则需获得区、县(市)级以上奖励,或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、科研项目等专业技术成果之一才可认定,这些成果可能与具体专业相关。例如通过软考高级获得副高职称,若以此申请 E 类人才,通常要求专业技术成果也需是软件、计算机专业相关。 技能相关: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,并取得区、县(市)级以上奖励,或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等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可认定为 E 类人才。像特级导游员、金牌导游员等可直接认定,这里侧重于旅游相关专业技能;而浙江省 “百千万” 高技能领军人才(优秀技能人才)等,也需在相应技能领域有突出表现,与特定专业技能相关。 企业经营管理相关: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(指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)等可认定为 E 类人才,此条主要关注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规模等,对专业无严格限制。但对于杭州市规模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1000 万元信息企业的核心技术人才(指公司技术总监、总工程师),则明确要求是信息相关专业领域。 学历相关:具有博士学位可申请认定为 E 类人才,未限制专业。但如果是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,还需获得区、县(市)级以上奖励,或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等专业技术成果之一才可认定,此时成果会涉及相关专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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